外资办事处设立注意事项
办事处的设立依据是根据1988年的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,而1994年的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以及2005年出台的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都没有涉及到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办事处的设立。因此,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办事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
根据相关规定,原有设立的办事处可以依法注销,不再设立。外资企业非营业性质的分支机构可以设立代表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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